https://www.yunlianauto.com

郑州开始整治非机动力停放

导语:整治内容包括,主次干道、支路背街有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的; 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、标线、编号不全或缺失,施划标准不高的; 非机动车及共享单位停放点占压盲

整治内容包括,主次干道、支路背街有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的;

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、标线、编号不全或缺失,施划标准不高的;

非机动车及共享单位停放点占压盲道、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和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;

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管理不规范的;

由政府在市政道路、广场等公共区域划定的停放区进行乱收费的;

地铁站点、医院、学校、商业中心、汽车客运站和火车站、高铁站等市民需求较大的区域落实属地主管责任不到位的,管理秩序乱的;

共享单车停放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,违规投放及乱停放、积压车辆清理不及时的,共享单车禁停区和限停区管理不到位的。

按照要求,整治后,市区主、次干道和支路背街路沿石以下,无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。在整治过程中,各区、管委会要按照科学合理、便民利停、安全美观和不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、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、不占压盲道、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原则,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(位)和引导牌,并建立台账,落实编号管理。

大型商圈、写字楼、院校等重点区域要设置专门的快递车辆停放区。

凡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单位,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规范的收费标准公示牌,派专人管理并严格按标准收费。所有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均在停放点内停放,不得随意乱停乱放,影响车辆、行人通行。

市民需求大的区域必须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

非机动车停放应在不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,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、不占压盲道,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,最大限度满足停放需求。

医院、院校、行政中心、文体设置、商业区、旅游景点、小区内外等人流集中以及市民需求大的区域,按照“满足自用、方便群众”的原则,必须在单位院内或门前广场空地自行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。

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情形

1.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;

2.公交站台;

3.盲道及盲道两侧0.2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;

4.消防栓半径2.5米以内的人行道;

5.雨水、污水、自来水、燃气、电力等地下设施工作业井以及距离井盖外缘1米以内的人行道,不应占压公用管线的检查井、标志线等设施;

6.道路交叉口圆角范围内路侧带(含绿化设施带和行道树设施带),以及距圆角弧线切点外50米范围的人行道;

7.存在危险边坡或道路坡度大于2.5%以上;

8.城市桥梁、隧道(涵洞)、人行天桥、地下人行

口等1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;

9.人行横道线行进方向的人行道;

10.其他不宜设置的情形。

各区、开发区要按照整治内容,联动全面开展各项整治工作,特别是地铁站点、医院、学校、商业中心、汽车客运站和火车站、高铁站等重点区域。

市城管局将成立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整治考核督导小组,每周进行考核通报,并纳入改进城市管理考核成绩

免责声明:本站登载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及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如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(联系QQ:26887486),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。